商业性质住宅40年以后怎么办

【商业性质住宅40年以后怎么办】
40年产权的商住房 , 四十年后可以续费 。
1、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 , 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 , 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 , 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 , 应当予以批准 。经批准准予续期的 , 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 , 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。”
2、根据相关规定 , 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 , 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 。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 ,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 , 自动续期;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 , 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。
3、根据现有法律来看 , 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;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 , 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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